南英不再担任最高法副院长 杜万华不再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简历)

2017年12月27日 17:5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中国人大网消息,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人物库资料显示,南英,1954年4月生,曾任黑龙江省高院院长,2009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杜万华,1954年1月生,2007年6月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201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南英简历

  南英,男,汉族,1954年4月生,陕西汉中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1969.12-1975.03 解放军后字201部队战士

  1975.04-1977.0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77.03-1980.02 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0.02-1983.04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1983.04-1985.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副处级)

  1985.07-1992.10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2.10-1998.11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1997.09-1998.10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11-2000.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0.09-2004.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1998.09-2002.09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09-2005.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9.06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9.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至2017.12)、审判委员会委员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彭博)

部委人物库
中直人物库
地方人物库

 国务院组成部门 

 外交部  国防部  发改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信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社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建部  交通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健委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央行  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部委管理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英不再担任最高法副院长 杜万华不再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简历)

2017-12-27 17:5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查看余下全文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