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 辽宁省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选举孙志浩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市长,何志勇、潘爽(女)、张鸣、刘胜军、孟炜、刘国栋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杨宇新为丹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孙志浩简历
孙志浩,男,汉族,1960年7月生,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07—1990.07朝阳重型机械厂团委书记、财务处副处长、分厂副厂长(其间:1982.07—1985.07在东北师范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0.07—1996.09锦西(葫芦岛)市人事局科技干部科科长
1996.09—1997.11连山区政府区长助理(挂职)
1997.11—2000.04建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04—2000.05建昌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0.05—2002.12建昌县委副书记(1998.10—2000.10在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2.12—2004.12建昌县委常务副书记
2004.12—2005.01建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2005.01—2009.02建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9.02—2009.03兴城市委书记
2009.03—2010.03兴城市委书记、葫芦岛兴城临海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0.03—2011.01兴城市委书记、葫芦岛兴城临海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觉华岛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1.01—2012.04兴城市委书记、兴城临海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觉华岛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
2012.04—2012.05丹东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2.05—2013.06丹东市政府副市长
2013.06—2015.09丹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5.09--2015.11丹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兼),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与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5.11--2016.10丹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兼),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与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6.10 丹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常务副市长
2016.11 丹东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7.01 丹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