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1月22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1月21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体人员大会。李琪林被任命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
另据内蒙古日报消息,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李琪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琪林,1961年1月出生,此前担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的马永胜出生于1956年3月,曾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2012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琪林简历
李琪林,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甘肃玉门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1983年8月参加工作。
1979.09--1983.08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8--1984.10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4.10--1990.12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0.12--1991.07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1.07--1992.02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
1992.02--2002.01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9.03正处级)
2002.01--2004.08 甘肃省陇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4.08--2013.06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9.11正厅级)
2013.06--2018.01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