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5日讯 据福建检察微信公号消息,1月20日下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机关干部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宣读了福建省委关于霍敏同志任中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的决定。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何泽中,男,1956年4月出生,2013年1月起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霍敏,男,1964年4月生,此前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霍敏简历
霍敏,男,汉族,广东高要人,中共党员,1964年4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一级高级法官。
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办公室主任、刑一庭庭长。
2007年担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年起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年12月27日被选举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2年1月12日当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4年7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