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昌1月29日讯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8日选举孙新阳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孙新阳简历
孙新阳,男,1964年6月生,汉族,陕西富平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09- 1984.07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专业学习
1984.07- 1987.08陕西机械学院教师
1987.08- 1990.07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0.07- 1995.09海南省法制局主任科员
1995.09- 1997.10海南省法制局(省体改办)二处副处长
1997.10- 2000.03海南省法制局(省体改办)三处处长
2000.03- 2000.08海南省法制办(省体改办)立法处处长
2000.08- 2003.06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2003.06- 2003.07海南省纪委秘书长
2003.07- 2005.11海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05.11- 2011.02海南省纪委副书记(其间:2008.05- 2010.10在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
2011.02- 2011.05海南省纪委副书记,万宁市委书记
2011.05- 2012.05海南省万宁市委书记(正厅级)
2012.05- 2012.06海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万宁市委书记
2012.06- 2015.05海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5.05- 2015.07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
2015.07- 2016.10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海口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10- 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年1月当选为江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九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