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1月31日讯 1月31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经全体代表投票选举,刘奇凡当选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奇凡简历
刘奇凡,男,汉族,1967年4月生,贵州水城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律师。
1984.09——1988.08 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8.08——1990.04 贵州省体改委工作人员
1990.04——1994.12 贵州省体改委宏观调控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90.04——1990.10贵州省织金县天宫冶炼厂锻炼;1990.10——1991.03挂职任贵州省务川县水泥厂副厂长)
1994.12——1999.10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9.10——2001.01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2001.01——2002.01 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1998.09——2001.06南开大学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2.01——2005.09 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2005.09——2006.12 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6.12——2011.06 贵州省委副秘书长(其间:2009.05——2010.01借调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工作;2010.04——2011.02贵州省直机关赴三都县党建扶贫工作队队长,挂职任三都县委副书记、交梨乡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2.07 贵州省委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2012.07——2015.04 贵州省铜仁市委书记
2015.04——2016.01 贵州省委秘书长
2016.01——2016.10 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6.10——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8.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