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济南1月31日讯 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山东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张甲天当选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陈勇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选出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张甲天简历
张甲天,男,1961年1月出生,陕西乾县人,汉族,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南省法制局、体改办三处处长、立法专员,海口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华区委副书记、区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长、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助理(挂职锻炼),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
2013年10月,海口海事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8年1月,山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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