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简历(主任胡和平)

2018年01月31日 19:1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安1月31日讯 1月30日下午,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胡和平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韩水岐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胡和平简历

  胡和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与流域环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

  1980.09—1986.08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农田水利专业、水资源工程专业学习

  1986.08—1990.03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教师,系党委学生工作组副组长、组长

  1990.03—1992.09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党委副书记

  (1986.09—1990.07 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2.09—1995.09 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与流域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5.09—1996.12 日本INA株式会社河川计划部工作

  1996.12—1997.03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教师

  1997.03—2000.01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副主任

  2000.01—2002.11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

  2002.11—2003.09 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3.09—2004.08 清华大学教务处处长

  2004.08—2006.02 清华大学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

  2006.02—2006.08 清华大学副校长

  2006.08—2007.12 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2007.12—2008.12 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其间:2008.03—2008.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08.12—2013.11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2013.11—2015.04 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4—2015.05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05—2016.03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03—2016.04 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6.04—2016.10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0—2016.12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

  2016.12—2017.10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7.10—2018.01 陕西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8.01—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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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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