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济南2月3日讯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山东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陈辐宽的提请,于2018年2月2日决定任命:
明春德、刘凤岐、孙成良、孙丰华(女)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雷云、孟祥吉、陈培华、杨增胜、李存基、秦秀春为山东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明春德简历
明春德,男,汉族,1961年3月生,山东昌邑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山东工业大学夜大学机械设计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1979.09—1981.08 本溪钢铁学校矿山机械专业学习
1981.08—1982.08 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汽车队见习
1982.08—1984.07 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设计室技术员
1984.07—1985.10 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团委副书记
1985.10—1986.09 山东省济南张马屯铁矿团委书记
1986.09—1987.05 山东省委办公厅基建办公室干部
1987.05—1991.09 山东省委办公厅基建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1984.02—1988.01山东工业大学夜大学机械设计专业学习)
1991.09—1993.02 山东省委办公厅人事处副处级秘书
1993.02—1993.09 山东大厦筹建处副主任
1993.09—1995.12 山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山东大厦筹建处主任
1995.12—1997.10 山东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山东大厦筹建处主任,山东省南郊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
1997.10—2003.10 山东省南郊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3.10—2011.07 山东省南郊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2011.07—2013.02 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13.02—2014.01 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14.01—2016.02 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2016.02—2017.06 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2017.06—2017.07 山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17.07--2018.02 山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02-- 山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十一届省委委员
十届、十一届省纪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