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综合报道 近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免去孙咸泽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部委人物库资料显示,孙咸泽,1957年6月出生,2015年7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孙咸泽简历
孙咸泽,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江苏赣榆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5年6月至1978年3月在江苏省新沂县唐店公社插队知青。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南京药学院药学系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82年至1991年在成都制药一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厂长助理。
1991年至2000年在四川省医药管理局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期间,1994年10月至1996年10月挂职任四川省纳溪县副县长。
2000年5月任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3年6月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历任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
2011年6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主任(正局级)、党委书记。
2012年8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3年4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
2014年6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2015年7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
2016年2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信息中心主任(兼)。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