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柳州2月6日综合报道 2018年2月5日,广西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旷青春的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18年1月31日,城中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定,接受旷青春辞去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旷青春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吴炜的提请,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旷青春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旷青春简历
旷青春,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南衡山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统计师。
1983.09—1987.07 湖南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学习
1987.07—1990.01广西柳州市统计局基建农业科、综合平衡科科员
1990.01—1992.11广西柳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科副科长1992.11—1993.11广西柳州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1993.11—2003.04广西柳州市统计局副局长(1993.11定副处级)
2003.04—2004.06广西柳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1.09—2004.06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4.06—2007.10广西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7.10—2011.10广西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2011.10—2014.04广西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柳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2014.04—2016.06广西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14.09—2015.01广西区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6.06—2016.07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07—2016.08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6.08—2016.10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2018.01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