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 河北省雄县原县委书记吴亚飞涉嫌受贿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亚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吴亚飞,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吴亚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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