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敬大力
敬大力,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辽宁营口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76年9月后为黑龙江省机械化筑路工程处工人,1977年8月后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449研究所工人,1978年3月后为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本科生、刑法专业研究生,1985年1月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书记员、助理检察员,1989年5月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处级干部、一处副处长、正处级检察员(其间:1992.10—1993.10挂职任中共安徽省临泉县委常委、副书记),1994年3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一处处长,1995年1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厅级干部、副主任,1999年4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2000年8月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其间:2004.02—2006.01挂职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06年1月后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16年1月后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