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平顶山3月29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平顶山市委批准,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对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杨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3月26日,经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研究并报平顶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杨杰简历
杨杰,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4.07--1988.08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88.08--1994.09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夜大教师、助理审判员(期间:1993.07--1994.08平顶山天鹰集团公司锻炼厂长助理)
1994.09--1996.04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研究室秘书
1996.04--1998.05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副科级)
1998.05--2002.06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宣传科科长
2002.06--2002.08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宣传科科长(正科级)
2002.08--2006.11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宣教科科长
2006.11--2007.03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7.03--2012.02平顶山市郏县法院院长
2012.02 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02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