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原副省长冯新柱被"双开" 对党中央脱贫攻坚部署消极应付

2018年03月31日 14:1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冯新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冯新柱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冯新柱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冯新柱简历

  冯新柱,男,汉族,1960年7月生,陕西洋县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79.10——1981.07,在西安统计学校学习

  1981.07——1989.11,陕西省乡镇企业经贸公司计财科出纳、副科长、公司经理助理(其间:1983.06—1986.06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经营管理大专班学习);

  1989.11——1994.03,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副处长;

  1994.03——1996.01,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处长(其间: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6.01——2001.06,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4.09—1999.12陕西省财经学院财政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1.06——2003.03,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03——2004.08,中共铜川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4.08——2005.03,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05.03——2011.01,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01——2011.04,铜川市委书记;

  2011.04——2015.04,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04 陕西省副省长。

  2018年1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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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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