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伦贝尔4月2日讯 2018年3月30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姜宏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会议接受于立新辞去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姜宏简历
姜宏,女,汉族,1971年4月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大学文化,1993年11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入党。
1989.09-1993.07 哲里木畜牧学院畜牧系学习;
1993.07-1993.11 待分配;
1993.11-1998.01 哲里木盟草原工作站党支部组织委员、政工科长;
1998.01-1998.11 中共哲里木盟委员会考核办直属考核科副科长;
1998.11-2006.03 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副书记;
2006.03-2006.08 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6.08-2008.12 共青团通辽市委党组书记、团市委书记(2005.03-2007.07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8.12-2009.01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
2009.01-2010.09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统战部长;
2010.09-2015.04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红山区委书记;
2015.04-2016.05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常委、组织部长;
2016.06-2018.03 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8.03- 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