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京5月24日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王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建华,听取了其辩护意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建华利用担任江苏省南京市计划委员会、江宁县(区)、南京市、连云港市领导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建华简历
王建华,男,汉族,1952年7月出生,山东莱阳人,研究生学历,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南京官塘煤矿工人、南京钟山煤矿政工干事、南京市统计局统计处干事、财贸物资科干部、办公室副主任、工业科科长、综合处处长、南京市工业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市投入产出办公室主任,1988年12月任南京市计委综合处处长,1993年8月任南京市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6年7月任南京市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口岸委主任,1996年12月任江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1998年12月任江宁县委书记,1999年1月任江宁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2001年2月任南京市江宁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2001年11月任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2003年1月任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
2005年6月任连云港市委书记,2008年1月任连云港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2011年9月任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江苏银行党委书记,2013年11月任江苏沿海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2014年4月23日退休。
2017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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