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京5月24日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国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国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唐国海,听取了其辩护意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唐国海利用担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区、连云港市领导,以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唐国海简历
唐国海,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江苏南京人,函授大学学历,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江宁县实验小学教师、副校长,江宁县新区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任南京市江宁区委办公室主任、机要局局长;2005年8月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连云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7年12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连云区委书记;2011年1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1年10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连云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2年2月任连云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3年3月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6月,被免去上述职务。
2017.05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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