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5月25日讯 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天津市宁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李春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春海简历
李春海,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天津市人,1997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7.12-2002.10 共青团天津市宁河县委科员;
2002.10-2004.04 共青团天津市宁河县委青农科副科长;
2004.04-2004.07 共青团天津市宁河县委青农科科长;
2004.07-2007.04 共青团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
2007.04-2007.09 共青团天津市宁河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7.09-2009.03 共青团天津市宁河县委书记(其间:2008.03-2008.07在天津市委党校第34期培训一班学习);
2009.03-2011.04 天津市宁河县廉庄乡党委书记;
2011.04-2011.12 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党委书记;
2011.12-2014.12 天津市宁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2010.09-2013.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4.12-2015.10 天津市宁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副局级);
2015.10-2017.09 天津市宁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7.09 被免去天津市宁河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职务。
2018.05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