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泸州6月11日讯 6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等事项,决定免去许先春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春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春简历
刘春,男,汉族,1971年2月生,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9.08-1993.08 沈阳工业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学习
1993.08-2000.06 第十八研究所第四研究室技术干部
2000.06-2003.02 第十八研究所第四研究室副主任
2003.02-2007.03 第十八研究所第四研究室主任(其间:2000.09-2005.11 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学习)
2007.03-2008.02 第十八研究所所长助理、生产工艺管理处处长
2008.02-2009.08 第十八研究所所长助理、科研生产处处长
2009.08-2016.07 第十八研究所副所长
2016.07-2017.11 第十八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2017.11-2018.02 中电力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十八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2018.02-2018.0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部副主任、中电力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十八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2018.06- 中共泸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