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新余7月9日讯 江西省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县级干部,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刘志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宜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志斌简历
刘志斌,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学学历,新余市政协委员,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7-1987.9 宜春师专工作;
1987.9-1992.2 新余市委组织部工作;
1992.2-1992.7 新余市渝水区河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7-1996.10 江西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
1996.10-1998.10 上高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1998.10-2001.2 江西省文化厅产业开发中心主任;
2001.2-2003.12 新余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联络处主任;
2003.12-2007.4 新余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4-2013.11 新余市国资委党委(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县级),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9年7月起任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3.11-2016.8 新余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6.8-至今 新余市国资委正县级干部,任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期间,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CEO)。
2018年7月,接受宜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