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6日讯 近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文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宋文瑄,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8年,宋文瑄利用担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宋文瑄简历
宋文瑄,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山东乳山人,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
曾任省政府办公厅政工处副处长、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省政府驻海南办事处主任、山东驻琼企事业党委书记等职,2000年9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2004年4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2004年5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04年8月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4年12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2018.03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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