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协原秘书长李金亮被公诉 曾任和平区委书记

2018年07月17日 16:1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7月17日讯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原秘书长李金亮(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金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金亮,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金亮利用其先后担任天津市市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金亮简历 

  李金亮,男,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市人,1955年3月出生,1973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1.09—1973.07 天津市第二师范学校学生;

  1973.07—1975.06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干部;

  1975.06—1980.08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团委副书记;

  1980.08—1984.09 天津市河北区委统战部干部;

  1984.09—1985.06 共青团天津市委办公室干部(1980.10—1984.12 在天津市河北区职工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6—1993.10 天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处主任、天津乐园宾馆董事长、天津科技馆筹建办公室主任;

  1993.10—1997.11 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1993.09—1995.07 在天津大学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7.11—2000.06 天津市市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0.06—2005.11 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5.11—2006.09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书记;

  2006.09—2007.01 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01—2008.03 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03—2008.05 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区长;

  2008.05—2013.01 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

  2013.01— 天津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7.11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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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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