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7月17日讯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杜强(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杜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杜强利用其先后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杜强简历
杜强,男,汉族,中共党员,山东历城人,1962年7月出生,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82.01-1986.12 天津市财政局财税管理三处干部;
1986.12-1988.07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局中央企业财务处干部、科员(1985.09-1988.06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2.03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局中央企业财务处办公室副主任;
1992.03-1993.06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局中央企业财务处监察科副科长;
1993.06-1994.12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局中央企业财务处办公室副主任;
1994.12-1995.08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1995.08-1999.05 财政部驻天津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1999.05-2000.11 天津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副处长;
2000.11-2001.11 天津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1.11-2003.12 天津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金融处处长;
2003.12-2006.01 天津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2001.09-2004.12在湖南大学网络学院财政学专业学习);
2006.01-2007.03 天津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7.03-2009.06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2006.09-2008.12在南开大学金融工程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9.06-2010.09 天津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2010.09-2014.06 天津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2014.06-2015.06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5.06-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7.11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