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施小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简历)

2018年07月19日 09:1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湖州7月19日综合报道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2018年4月19日,经中共湖州市委批准,中共湖州市纪委、湖州市监委对湖州市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施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施小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施小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湖州市委批准,中共湖州市纪委、湖州市监委决定给予施小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施小平违纪所得;将施小平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施小平在本人撰写的忏悔书中剖析,对理想信念少了坚定之心,随着职位的上升,放松学习,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面对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防线不断后退,欲望不断膨胀,“总开关”开始松动,渐渐被资产阶级的思想腐蚀。对党的宗旨少了牢固之心,不注重修身,淡忘了党的宗旨,放弃了权为民所用的原则,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利的手段和工具,把党员的义务抛在了脑后。对纪律少了敬畏之心,把纪律看成是墙上挂挂、纸上写写,眼中无组织、无纪律,触犯了党纪国法,让自己悔恨不已、无地自容。施小平感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谈话教育和生活上的关心照顾,愿意接受处罚,心怀悔过之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施小平简历:

  施小平,男,汉族,浙江湖州人,1967年3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89.08-1994.10南浔镇政府办公室办事员;

  1994.10-1997.08南浔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1997.08-2000.06南浔镇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991年11月任副主任科员;

  2000.06-2001.11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2001.11-2005.12南浔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委员、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2005.12-2007.02南浔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2007.02-2008.03南浔区经济发展与统计局(科技局、粮食局、物价局)党组书记,2007年4月任副局长;

  2008.03-2011.06南浔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局(粮食局、物价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08年6月任党组书记;

  2011.06-2012.03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南浔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主任(物价局局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2.03-2013.11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南浔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主任(物价局局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2012年11月任区金融办主任;

  2013.11-2015.04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南浔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主任(物价局局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5.04-2015.06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南浔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南浔区副区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主任(物价局局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5.06-2015.08南浔区副区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主任(物价局局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5.08-2017.02南浔区副区长;

  2017.02-2018.06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4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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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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