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7月23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隽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隽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进行虚假供述,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理想信念丧失,长期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其父丧事,收受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借女儿婚礼趁机敛财。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属和情妇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指使他人为其情妇办理假户籍资料与身份证。杜隽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杜隽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人前假装清廉,人后贪婪放纵,对党不忠诚 、不老实,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杜隽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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