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中山7月31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原副主席贺振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贺振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贺振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振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贺振章简历
贺振章,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中山南朗人,大学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0月起,历任中国农科院技术员、共青团中山市委办事员、科员、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
1996年9月至1999年9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副书记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任中山市坦洲镇镇长
2002年7月至2005年1月,任中山市东凤镇党委书记
2005年1月至2007年3月,任中山市委副秘书长
2007年3月至2012年1月,任中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任中山市副市长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中山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8年6月,任中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