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秦文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018年08月04日 09:1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太原8月4日综合报道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文峰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秦文峰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文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按程序办理。  

  秦文峰简历

  秦文峰,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西临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4月,任山西省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4月,任山西省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山西省委政法委委员;2009年3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2016年5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8月3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秦文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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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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