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善光任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 张兆民不再担任(图|简历)

2018年08月04日 09:3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福州8月4日综合报道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决定,陈善光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兆民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8年7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免去张兆民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陈善光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善光,男,1963年7月出生,此前担任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副主任;张兆民已于2018年1月在福建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政协副主席。

  陈善光简历 

  陈善光,男,汉族,1963年7月,福建连江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福建省委党校中共党史与党建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1982年 福建省宁德师范学校普师专业学习

  1982.08——1986.08,福建省闽东技工学校连江分校教员(其间:1984.09—1986.07,福建省委党校第二期理论班党建专业学习);

  1986.08——1988.09,福建省连江县委党校教员、教务科副科长;

  1988.09——1989.07,福建省连江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科长;

  1989.07——1993.03,福建省监察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3.03——1996.02,福建省纪委办公厅主任科员(其间:1990.09—1993.07,参加复旦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

  1996.02——1997.05,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7.05——2001.02,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其间:1999.04—2000.11,宁德市蕉城区挂职任副区长);

  2001.02——2005.12,福建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其间:2000.09—2003.01,参加福建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与党建专业学习);

  2005.12——2006.11,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2006.11——2011.11,福建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1.11——2012.01,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

  2012.01——2013.10,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3.10——2018.02,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02——2018.07,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18.07——,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自贸区平潭片区管委会主任,兼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委主任,平潭县委书记。

  九、十届福建省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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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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