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成都8月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8月3日,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兰蓉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兰蓉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兰蓉记,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兰蓉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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