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兰州8月1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甘肃省庆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秦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秦华简历
秦华,男,汉族,1960年4月生,陕西合阳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学院毕业,党校大学学历。
1978.12—1981.08 中国人民解放军84542部队战士
1981.08—1988.11 庆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1988.11—1992.12 庆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88.09—1990.08在甘肃省电大庆阳分校法律(检察)专业学习)
1992.12—1995.06 庆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1995.06—1999.04 庆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其间: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1999.04—2002.11 庆阳行署石化基地办公室副主任
2002.11—2005.04 庆阳行署石化基地办公室主任
2005.04—2006.12 庆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石化基地办公室主任
2006.12—2009.02 镇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02—2010.01 镇原县委书记
2010.01—2011.11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1.11—2016.11 庆阳市副市长
2016.11—2016.12 庆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2016.12—2017.04 庆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04 庆阳市副地级干部
2018.05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