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口8月24日综合报道 日前,海南省监委对文昌市政府原副市长符永中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符永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符永中身为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符永中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符永中简历:
符永中,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海南乐东人,大专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民盟。
1988年12月至1998年6月,历任海南省计划厅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任海南省发展计划厅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5月至2003年9月,任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9月至2011年1月,任定安县政府副县长;2011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东方市政府副市长(正处级);2016年11月,任文昌市政府副市长(正处级)。
2018.06 接受海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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