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襄阳8月30日综合报道 2018年8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湖北省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清泉辞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陈清泉简历
陈清泉,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河南省唐河县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1983.09 北京钢铁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学生
1987.07 武钢二炼钢厂炼钢车间、技术科技术员、工程师
1998.05 武钢二炼钢厂技术科副科长
2001.10 武钢二炼钢厂生产技术部组长、副部长
2003.08 武钢第二炼钢厂生产技术部部长
2004.11 武汉钢铁股份公司第二炼钢厂副总工程师
2005.05 武汉钢铁股份公司第二炼钢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
2007.05 武汉钢铁股份公司一炼钢厂厂长
2008.06 武汉钢铁股份公司条材总厂厂长
(其间:2006.09—2009.06武汉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9.06 武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条材总厂厂长
2011.12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2014.09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总经理
2016.05 提名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挂职)
2016.06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至2018.08)。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