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9月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张志华(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张志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志华简历
张志华,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内蒙古凉城人,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9月至1986年8月,伊克昭盟卫生学校学习;1986年8月至1987年9月,准格尔旗中蒙医院工作;1987年9月至1992年10月,准格尔旗直属机关党委组宣干事;1992年10月至2001年11月,准格尔旗煤炭工业管理局政工科副科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2001年11月至2003年4月,内蒙古社科院秘书;2003年4月至2006年5月,内蒙古社科院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5月至2011年11月,内蒙古社科院办公室主任;2011年11月,内蒙古社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18.06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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