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宁9月18日综合报道 9月18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訚柏辞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訚柏,男,纳西族,1969年4月出生,曾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2014年5月任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书记,2016年1月后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訚柏简历
訚柏,男,纳西族,1969年4月出生,北京市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9月后为西南民族学院政治系行政管理专业学生,1991年7月后为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干部、党办主任,1994年6月后任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副校长,1997年12月后任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其间:1999.07—2001.01挂职任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1年1月后任云南省南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2年6月后任云南省南华县委书记,2006年2月后任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其间:2006.09—2009.06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民族政治与公共行政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1月后任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3年1月后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2014年5月后任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委书记,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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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