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烟台9月23日综合报道 据山东《烟台日报》消息,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决定任命:赵峰为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免去聂作坤的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赵峰,1969年2月生,此前担任东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8月31日,山东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聂作坤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峰简历
赵峰,男,1969年2月生,汉族,山东枣庄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山东省公安厅治安处二科办事员;
1994年8月至1997年5月山东省公安厅治安处二科科员(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5月至2001年3月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四科副科长;
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治安二队队长;
2004年4月至2005年10月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挂职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5年10月至2011年9月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一支队支队长(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山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山东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主持总队工作);
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山东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东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东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8年9月至今,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