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重庆9月25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2018年9月21日,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德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德华,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吴德华利用担任重庆市渝北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的职务便利,在企业落户、工程承揽、贷款担保等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德华简历
吴德华,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文化,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参加工作。
1992.09-1996.09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管理专业大学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6.09-1999.07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9.07-2000.06 中建建筑承包公司重庆分公司职员;
2000.06-2003.07 香港理工大学建筑及房地产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3.07-2007.03 重庆市渝北区建委副主任;
2007.03-2009.05 重庆市渝北区建委主任、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兼)、空港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兼);
(其间: 2007.03-2007.12兼任区人防办主任,2007.05兼任重庆市空港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05-2012.02 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委主任、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兼)、空港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兼);
(其间:2009.12-2010.04挂职任重庆市保税区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
2012.02-2016.12 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
2016.12-2017.01 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7.01-2018.04 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区经信委党委书记
2018.04-2018.05 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
2018.05 免去重庆市渝北区委常委
2018.06 接受重庆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