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清远9月29日综合报道 日前,广东省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建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建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徐建文,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建文利用其担任英德市市委书记、市长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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