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刘保威被公诉 曾任通化市委书记(图|简历)

2018年10月10日 16:3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吉林10月10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保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保威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保威在担任吉林省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厅长,中共通化市委书记,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保威,男,1962年11月出生,2008年1月起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2011年4月调任通化市委书记,2015年4月转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接受组织审查 

  刘保威简历 

  刘保威,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辽宁省昌图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入党。

  曾任吉林省土地局用地处处长,副局长。

  2000年5月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8年1月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1年4月任通化市委书记。

  2015年4月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6月任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09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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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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