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宁10月13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根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罗根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个体老板安排打高尔夫球,收受礼金不登记上交;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根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漠,丧失理想信念,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根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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