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北10月16日综合报道 日前,经青海省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纪委监委对门源县委原副书记陈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调查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宴请或旅游等活动安排,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在公务活动期间借机旅游。为逃避调查,向办案人员送钱送物,涉嫌行贿犯罪;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陈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陈麟简历
陈麟,男,土族,1976年10月出生,青海乐都人,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
1992.09--1995.07 海北州民族卫生学校计生管理专业学习;
1995.07--1996.12 海北州祁连县医院干部;
1996.12--1999.04 海北州祁连县委办公室秘书;
1999.04--2000.10 海北州祁连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10--2007.06 海北州委办公室秘书、州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7.06--2010.12 海北州委办公室副主任、州委副秘书长;
2010.12--2014.11 共青团海北州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4.11--2016.09 海北州门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6.09--2018.08 海北州门源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