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东莞10月26日讯 据高检网消息,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东莞滨海湾新区(东莞港)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黄少峰(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少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少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少峰在援疆工作期间,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兼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工作队队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副师长及喀什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少峰简历
黄少峰,男,1973年3月生,广东东莞人,大学学历,汉族,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93年7月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
1997年12月历任东莞市委政策研究室科员、副科长
2001年2月任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助理调研员
2005年6月任梅州市梅江区副区长
2005年12月任梅州兴宁市副市长
2006年12月任梅州兴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年7月任梅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8年8月任东莞市茶山镇委副书记、镇长
2013年9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常委、第三师副师长、东莞市援疆工作队队长(副厅级)
2017年7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东莞滨海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东莞港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8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