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春11月1日综合报道 据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消息,日前,吉林市纪委市监委对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卢永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永哲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卢永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永哲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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