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桂林11月1日综合报道 据广西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同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对桂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黄光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光年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其巨额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黄光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纪委常委会、桂林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桂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光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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