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沙11月2日综合报道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
葛建中同志任省教育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徐发科同志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刘振平同志任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张立东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碧野同志任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副局(馆)长;
谢立新同志任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何海鹰同志任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龚小波同志任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周朗同志任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一家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长庚同志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湘潭大学副校长职务;
曹桂清同志任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育智同志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辉煌同志的湖南城市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曾阳素同志的邵阳学院副院长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