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济南11月5日综合报道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张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张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山东省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建华简历:
张建华,男,1954年7月生,汉族,山东烟台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烟台市芝罘区委副书记,烟台市委副秘书长,烟台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2001年1月任烟台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3年2月任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6年9月任东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7年1月任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1月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4月任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3年2月任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
2018.08 接受山东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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