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镇江11月14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江苏省镇江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童国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童国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童国祥,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童国祥利用其先后担任句容市委书记、丹阳市委书记、镇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协调企业用地、企业融资贷款、职务提拔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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