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焯,男,汉族,1963年3月生,江西永新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江西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副总警监。
1981.09--1983.08 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3.08--1992.06 江西省公安厅三处干部、科员、副科长(其间:1990.10--1991.10 挂职任于都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2.06--1994.12 江西省公安厅户政处秘书科科长(其间:1994.03--1994.07 江西省直机关工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12--1997.08 江西省公安厅户政处副处长
1997.08--1999.03 江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1996.08--1998.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1998.02--1998.06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政治理论班学习)
1999.03--2000.12 江西省公安厅户政处副处长
2000.12--2003.04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调研员、副总队长(1999.09--2001.12 江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4--2004.12 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2004.12--2005.10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局长
2005.10--2008.06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8.06--2011.05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05--2011.08 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1.08--2015.02 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2010.02--2011.12 江西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02--2015.03 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
2015.03--2015.08 江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2015.08--2018.10 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公安厅厅长
2018.10-- 甘肃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