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广安11月19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春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严春风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严春风简历
严春风,男,汉族,1968年4月生,江西瑞昌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4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4月至1995年2月,在昆明工学院工作;
1995年2月至1999年1月,在重庆建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间:1997年11月起,任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
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任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
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宜宾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1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宜宾市城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任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
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任成都市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10年5月至2011年12月,任阿坝州副州长;
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阿坝州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广安市委常委;
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6年11月,任广安市委副书记。
2018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