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合肥11月22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从文(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从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从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从文利用担任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简称“地矿局”)副局长、省地矿局局属企业安徽迪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安徽地矿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省地矿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私车费用,伙同他人以虚开工程发票、虚增工程成本的方式,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0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从文利用担任省地矿局经营管理处处长、副局长、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局长、省地矿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员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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